索 引 號: | 002482082/2020-07081 | 主題分類: | 教育 |
發布機構: | 省教育廳 | 公開日期: | 2020-08-03 |
統一編號: | ZJSP04-2020-0006 | 有 效 性: | 有效 |
文 號: | 浙教督〔2020〕145號 |
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《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實施辦法(2020年修訂)》和《浙江省等級幼兒園評定標準(2020年修訂)》的通知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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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JSP04-2020-0006 浙教督〔2020〕145號 各市、縣(市、區)教育局: 《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和《浙江省◣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實施6年來,取得了積】極成效。隨著我省學前教育的發展,其中的一些指◤標已不適用,為認真落實《浙江ㄨ省學前教育條例》《中共浙江省□ 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●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√》的要求,積極發揮等級評定在促進各類幼兒園提升保育教育質量中的作▓用,全面擴大我省優質學前教育資源,在認真調研㊣各地學前教育現狀、廣泛征←求意見的基礎上,省教育廳對⊙《辦法》和《標準》進行了修訂,現將《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實施辦法(2020年修訂)》和《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(2020年修訂)》印發給你們。 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△當根據《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實施辦法(2020年修訂)》和《浙江省等級幼兒園評定標準(2020年修訂)》做好分級評估、分級認定工作;已認定相應等級的幼兒園要認真學習修訂後的標準,逐條對照,盡快達到新標準Ψ 要求。 附: 浙江省教育廳 2020年8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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